【西部企业信誉网】
为不断加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力度,促进产品质量的不断提高,保证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2017年,省质监局按照国家质检总局的统一部署,严格执行“双随机、一公开”的相关要求,组织甘肃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和甘肃省纤维检验局对全省生产的木制家具、床上用品等8种产品质量进行了国家联动监督抽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共联动抽查了93家生产企业的93批次产品,合格86批次,总体产品质量合格率为92.5%,较2016年同期降低了0.1个百分点。其中:产品质量合格率达到100%有5种产品,合格率为90%以上有2种产品,复混肥料由于部分企业包装袋标识、标注不规范,致使合格率较低,产品抽查合格率仅为61.5%。
二、产品质量状况
(一)木制家具。共对兰州、酒泉、平凉市39家生产企业的39批次木制家具开展了联动抽查,抽查的产品主要包括办公桌、床头柜、辅柜等,38家企业的38批次产品质量检验合格,产品质量检验合格率为97.4%,较2016年同期提高了2.4个百分点。依据《2017年木制家具产品质量全国联动监督抽查实施方案》和国家相关产品标准规定,检验项目主要为木工要求、表面理化性能、力学性能、甲醛释放量、重金属含量等5个指标,有1批次产品的甲醛释放量项目指标不符合标准要求。企业在制作加工过程中,对漆及涂饰层等原材料把关不严,工序控制不到位,致使甲醛释放量性能不符合要求。此类产品如出现脱落、裂纹、鼓泡等情况,将使板材暴露,造成甲醛释放, 长期使用,会影响身体健康。
(二)床上用品。共对兰州、白银、天水、酒泉、庆阳等6市(州)15家生产企业的15批次床上用品开展了联动抽查,抽查的产品包括被套、棉褥、衍缝被、床单等,15家生产企业的15批次产品质量检验合格,产品质量检验合格率为100%。依据《2017年床上用品产品质量全国联动监督抽查实施方案》和国家相关产品标准,检验项目为絮用纤维原料要求、纤维含量、甲醛含量、pH值、可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等5个项目指标。近年来,企业通过严格把关原材料,积极改进工艺,提高质量保障能力,较好的避免了易出现的甲醛含量、pH值等项目指标不符合标准的情况,总体质量水平保持良好。
(三)复混肥料。共对兰州、金昌、张掖、定西、庆阳等7个市(州)的13家生产企业的13批次复混肥料产品开展了联动抽查,8家企业的8批次产品质量合格,产品质量抽查合格率为61.5%,实物质量抽查合格率为92.3%。依据《2017年复混肥料产品质量全国联动监督抽查实施方案》和国家相关产品标准规定,检验项目为总养分的质量分数、总氮的质量分数、有效磷的质量分数、钾的质量分数、水溶性磷占有效磷的百分率、粒度、氯离子的质量分数和包装标识等8个项目指标,有5批次产品不合格,其中:有4批次产品包装标识不符合标准要求,有1批次产品氯离子的质量分数项目指标不符合标准要求。企业对标准理解运用不准确,对在包装袋上标注警示语仍有顾忌,担心影响销售量是导致包装标识不合格的主要原因。个别企业管理水平较低,技术力量薄弱,对原材料把关不严是造成产品氯离子质量分数项目指标不符合标准要求的主要原因。
(四)内墙涂料。共对兰州市12家生产企业的12批次内墙涂料产品开展了联动抽查,11家生产企业的11批次产品质量检验合格,产品质量抽查合格率为91.7%,较2016年同期提高了11.7个百分点。依据《2017年合成树脂乳液内墙涂料产品质量全国联动监督抽查实施方案》和国家相关产品标准规定,检验项目为挥发性有机化合物、苯、甲苯、乙苯、二甲苯总和、重金属、低温稳定性、对比率、耐碱性、耐洗刷性、游离甲醛等8个项目指标,有1批次产品的对比率项目指标不合格。造成不合格的原因主要是原材料进货把关不严、配方不合理、操作不规范、质量管理松懈、工艺控制不到位等因素所致。
(五)冷轧带肋钢筋。共对兰州、张掖市的2家生产企业的2批次冷轧带肋钢筋产品开展了联动抽查,2家企业的2批次产品质量合格,产品质量检验合格率为100%,较2016年同期持平。依据《2017年冷轧带肋钢筋产品质量全国联动监督抽查实施方案》和国家相关产品标准规定,检验项目为屈服强度、抗拉强度、伸长率、强屈比、弯曲、横肋中点高、肋间距、重量偏差、表面标志等9个项目指标。近年来由于国家产业政策调整,冷轧带肋钢筋的市场需求量大幅减少,市场对产品质量的要求也随之提高,致使冷轧钢筋产品质量水平相对较为稳定。
(六)卫生纸。共对兰州市5家生产企业的5批次卫生纸产品开展了联动抽查,5家企业的5批次产品质量合格,产品质量检验合格率为100%,较2016年同期持平。依据《2017年卫生纸产品质量全国联动监督抽查实施方案》和国家相关产品标准规定,检验项目为细菌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金黄色葡萄球菌、溶血性链球菌、横向吸液高度、柔软度、抗张指数、尘埃度等8个项目指标。生产企业按照国家标准要求,规范生产、规范管理,不断采用新技术和新设备提高产品质量,质量意识明显增加,质量状况较为稳定。
(七)弹簧软床垫。共对兰州、平凉2市的6家生产企业的6批次弹簧软床垫产品开展了联动抽查,6家企业的6批次产品质量合格,产品质量检验合格率为100%。依据《2017年弹簧软床垫产品质量全国联动监督抽查实施方案》和国家相关产品标准规定,检验项目为面料要求、铺面、边面缝纫要求、缝边要求、面料物理性能、铺垫料物理性能、卫生、安全、弹簧、耐久性等10个项目指标。弹簧软床垫产品作为日常耐用消费品,其质量直接关系到人身的安全健康和使用舒适度,因此对甲醛释放量、阻燃性能等环保的要求也越来越高。近年来,省内生产企业严格选用优质原材料,从而有效降低了甲醛释放量,满足了铺垫料的卫生要求,产品质量得以保证。
(八)无规共聚PP-R管材。共对定西市的1家生产企业的1批次PP-R饮用水管产品开展了联动抽查,1家企业的1批次产品质量合格,产品质量检验合格率为100%。依据《2017年无规共聚PP-R管材质量全国联动监督抽查实施方案》和国家相关产品标准规定,检验项目为规格尺寸、纵向回缩率、简支梁冲击试验、静液压试验、卫生性能等5个项目指标。
三、处理意见
针对木制家具、床上用品等8种产品国家联动监督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各市(州)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积极配合省局督促不合格产品生产(经销)企业认真整改,及时组织整改复查,依法严格落实后处理的相关规定。根据国家有关质量法律、法规规定,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决定:
(一)及时公布监督抽查结果,引导市场消费。对本次监督抽查产品质量合格的生产企业通报表扬,予以褒奖;对产品不合格的生产企业通报批评,予以曝光。企业名单在甘肃省质量技术监督信息网(http://www.gszl.gov.cn)公布。
(二)依法处罚,限期整改。对本次监督抽查产品不合格的生产企业,各市(州)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依法进行后处理,对一般质量项目不合格产品的生产企业,责令整改;对存在可能造成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损害隐患的产品和假冒伪劣产品必须依法处罚,包括罚款、没收不合格产品,下达整改通知书,督促企业限期整改。
附件:1.甘肃省2017年木制家具、床上用品等8种产品国家联动监督抽查结果统计表
2.甘肃省2017年木制家具、床上用品等8种产品国家联动监督抽查企业名单
甘肃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7年10月17日
|